续志应增强著述性
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工作至今已基本结束,第二届志书编纂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回顾首届 修志,有得也有失,笔者个人认为,首届修志在增强志书的著述性方面做得不够,续志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下面我想就此谈一下个人粗浅的认识,以求教于各位老师和专家学者。
从历史上看,旧志从撰写形式上可分为著述体与纂辑体。著述体指由志书的编写者在充分掌握史料的基 础上进行撰写,一般不说明史料的出处,语言文字基本上出于编者本人;纂辑体则是将史料按一定的体例编 排起来,不用编者的语言来叙述,恪守无一字不著来历的信条。但绝大多数旧志都是采用著述体来编写的, 其中涌现出不少的名志,如冯梦龙的《寿宁待志》等,文笔娴熟,简洁流畅,繁简有度,叙议有致,堪称佳 志。新方志无疑也是采用著述体,《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就对志书的指导思想、体裁、篇目设置、 文体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说来,新方志的著述性主要表现为观点的鲜明性、结构的科学性、资料的系统 性、行文的规范性和语言的准确性等。首届修志在这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仍有不足之处,需 待加强。
一、在篇目设置上。横排竖写是方志编纂的一个特点,所谓“横排”即按照“事以类从”“类为一目”的原则 来划分门类。首届修志大多采用充分具备这一特点的篇章节目体的篇目结构形式,它有利于把复杂的记述对 象条分缕析,作全面、系统、翔实的记述。但由于方志所记述的事物十分广泛,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在 篇目设置时,应把握好分类的分寸,以不破坏事物的完整性又便于著述为标准,做到宜分则分、宜合则合。 如果分类横排得过细,会将一个完整的事物发展过程割裂得支离破碎,缺乏整体感,例如在记述某工业区建 设时,又细分为投资软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细目分别记述,结果只能造成记述的史实非常零碎,不成 系统,无法反映主体记述对象的概貌,实不足取。当然,如果横排的层次过高也不行,这会将性质不同的事 物杂糅在一起,使得内容错综复杂,也失去了志书分类横排所体现出的门类清晰、条理清楚的长处与特色。 二、在资料运用上。方志是资料性著述已成为地方志工作者的普遍共识。资料是志书著述的基础,编修 志书首先需要占有大量翔实可靠的资料。增强志书的著述性,要求编写者熟悉掌握资料,对大量零碎、分散 的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加工、取舍、提炼,在加工编写的过程中,还要融入编写者的思想观点,用观点统率 资料,使资料能够说明观点,最终形成编写者自己的语言,在完整、系统地介绍事物发生发展的脉络轨迹的 同时,彰明因果,反映规律。如果仅仅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加工综合甚或简单堆砌,那就成了资料汇编,也许 也能反映出事物的某些发展变化,但就像记流水账,呆板乏味,让人没有阅读的兴趣。当然这又牵涉到一个 “述而不论”的问题,首届修志有将这一点绝对化的倾向,其实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据事而论,作适当 的点评议论,指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背景、原因,体现其中的内在规律,未尝不可。它可实现由“资料”到“著 述”的升华。
三、在文字表达上。志书是传世之作,“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续志理应在文字表达上下功夫。具体而 言,笔者以为应尽力做到以下几点:其一,行文规范,表述准确。无规矩不成方圆,要严格按照志书的书写 规范去写。记述事物时要揭示其本来面目,叙事清楚,表述明确,不能含混晦涩、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其二, 言简意赅,文约事丰。首届志书文字量大大超过规定,有的县志多达二三百万字,这其中有资料丰富的原因, 但不可否认志书语言中搀杂了不少水分也是造成志体膨胀的重要因素,古人修志有“一字入志,九牛难拔”之 说,我们虽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但也要重视文字的锤炼功夫,不能停留在过去只要将史实说明白的低标准 上。要执简驭繁,注意惜墨如金,尽可能用最少的文字包含更多的信息量。其三,通俗易懂,优美流畅。新 方志要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行文力避繁难僻涩,切忌文白夹杂。同时志书语言需要讲究一定的文采,当然志 书不可能像文艺小说那样情节曲折跌宕,也不可能像美文小品那样堆砌华丽辞藻,它的文采是建立在内容真 实、文风质朴、语言规范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修辞语法技巧,使得行文优美流畅,让人“读志如看画听乐, 爱不释手”。 总之,增强志书的著述性大有可为,本文所谈仅是一些皮毛,不尽得当,请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
陈 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