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费城长乐公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本会中文名字;美国费城长乐公会。 本会英文名字;Changle Association Of Philadelphia,USA。 第二条:本会经美国宾州政府注册立案,于2004年7月25日成立。 第三条:性质;本会为旅美长乐籍乡亲非盈利组织,旨在弘扬爱国爱乡爱所居地的精神,广泛团结全体乡亲和华人同胞,为增进中美 两国人民的友谊,致力繁荣所居地,争取乡亲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家乡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和富强尽心尽力。 第四条:宗旨;广泛团结华人同胞和所居地人民,全心全意为海内外乡亲和会员以及眷属谋福祉。 第五条:任务;凝聚乡亲们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社区繁荣与稳定,充当乡亲们勤劳致富的桥梁,团结互助,开拓进取,共创未来。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凡旅美长乐籍乡亲年满十八周岁者,不论性别、民族、信仰、职业、文化背景,凡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人自愿,均可成为本 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拥护本会领导,执行本会决议,履行会员义务。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会员在选举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会员大会上享有提议权、表决权和否决权。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会员应自觉向本会缴交会员费,每届会费另行确定。 第五条:会籍;会员须填写入会申请表,每届缴交会费,即加入本会会籍。如因触犯法律,被美国司法机关定罪者,自动丧失其会 籍。 第三章 职员 第一条:本会职员为本会骨干力量,旅美长乐籍乡亲的公仆,应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尽职尽责为乡亲服务,积极开展会务工作。 第二条:本会聘有会务顾问一名,法律顾问一名,名誉顾问诺干名,顾问诺干名。 第三条:本会设主席一名,主持本会行政事务,常务副主席诺干名,副主席诺干名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离职期间,由主席书面委托 常务副主席以上任一人代行主席职权。 第四条:主席是本会的最高行政执行者和对外发言人,重大事务应报请议会协商通过。 第五条: 主席签署文件、支票、证据等,以及保管会章,经主席委托,可由秘书长临时代管会章,委托期满应交回主席。 第六条:本会实行议会制,设议长一名,负责议会事务。副议长诺干名协助议长工作。在议长离职期间,由议长委托副议长一人代行 职权。 第七条:本会设秘书处,外交部,宣传部,财政部,审计部,福利部,妇女部,投资考察部,科技发展部等部门职员进行分工负责。 第八条:本会职员任期每届两年,主席和议长可以连任但不超过两届,其他职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主席享有每月$500元以内的行政开支审批权, 在主席的委托下,议长享有同等金额的开支审批权, 一人或两人的行政开支 审批权每月不能超出总共规定的$500元 ,超出部分须提请常务委员会研究通过。 第十条:财政部保管本会支票,所有付出均以支票运作,诺有现金收支,财务负责在四十八小时内存入本会银行账户,并以收据存根 为据。财政部长每两个月结帐一次并公布。 第四章 议会 第一条:议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由议长主持会议。 第二条:议会充分发扬民主,广集议员建议,经议长审议形成提案后交由议会会议或会员大会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的方式以少 数服从多数为准。会议到会人数要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为法定人数,诺不足法定人数要继续召集会议直至达到法定人数。 第三条:议会表决议案时须经出席议员过半数通过方可成为决议,经主席交由执事部门执行。 第四条:议会可根据情况,通过议会提案经会员大会表决可以修改本会章程。任期和中英文会名不能修改。修改通过的章程要本会备 案以及法律顾问(律师)备案。 第五条:会议应事先发布议事通知,因故不能到会的要事先请假。凡职员每届内五次缺席者,当作自动辞职。 第六条:会员、议员过半数联合提案,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投票罢免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议长,副议长。 第五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定于届满3个月内进行,由本会成立选举筹备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诺干人。现任主席和主席候选人不 得担任选举筹备委员会主任。选举筹备委员会决定选举秩序,保障选举顺利进行,保障选举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主席,常务副主席,议长由选举筹备委员会提名,由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一人一票。以等额选举方式按票数 产生主席,议长以及常务副主席。主席和议长职务允许二人以上人选竞选。 第三条:投票和计票过程中,在场工作人员应不少于十人。选举结果应在投票结束三日内登报公布,新当选主席应在当选之日起十五 日内完成组阁。 第四条:经新当选主席提名由议员会议表决通过聘请其他社区知名人士担任会务顾问,名誉顾问等。 第五条:经新当选主席提名任命旅美长乐籍人士担任本会各部门职员。 第六条:经新当选议长提名,议员会议表决通过由旅美长乐籍各地区具代表性的人士担任本会副议长。 第七条:经新当选议长 按地区提名任免本会议员。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议会。 第二条:主席,秘书长处理发布新闻,会员以及其他人不得以本会名义发布本会新闻。 第三条:凡本会成员个人的越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本会慨不负责,本会并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 第四条:会徽;本会会徽为蓝,白两种颜色,以长乐市标帆船为主题,外圆圈喻为月亮,天空坎有一双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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